工信部要求对中国内地提供服务的网站进行ICP备案时需进行短信核验,用户在阿里云ICP备案平台提交ICP备案申请且初审完成后,会收到工信部发送的核验短信,您需要在收到短信的24小时内完成短信核验,短信核验成功后备案申请将进入管局审核。

需要短信核验的ICP备案类型

根据工信部***要求,自2020年8月17日起,各省市进行以下类型的ICP备案申请时需通过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短信核验,详情如下所示。

备案类型验证对象备注
首次备案验证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 若主体负责人与网站负责人为同一人(判断标准为手机号码),只发送一个验证码。
  • 若主体负责人与网站负责人为不同人(判断标准为手机号码),则每个手机号码发送一个验证码,两人均需完成验证。
新增网站验证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接入备案验证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 如果您更换了手机号码,需先到原ICP备案接入服务商处变更手机号码,再接入备案。
  • 如果您的网站为空壳网站(即无接入服务商),无法到原接入服务商处变更手机号码。需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新增网站备案。
变更备案验证主体负责人或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 若变更主体信息,则验证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
  • 若变更网站信息,则验证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说明 如果ICP备案成功的主体负责人或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已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验证主体负责或网站负责人新的手机号码。例如,ICP备案主体负责人原手机号码为123,现在要变更为456,变更备案过程中验证456这个号码即可。
取消接入不验证。
注销备案验证主体负责人或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 若注销主体信息,则验证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
  • 若注销网站信息,则验证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说明 当有特殊原因需要注销其他单位备案信息或需要注销空壳主体的备案信息时,无法直接在阿里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中进行注销,需向备案所在地的通信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进行线下注销。详情请参见注销其他单位或空壳主体的ICP备案

短信核验处理要求

  • 短信发送规则:
    • 仅发送验证码至ICP备案信息中填写的联系方式1的手机号码。
    • 发送的短信核验验证码为6位阿拉伯数字。
    • 短信验证码的发送号码为12381或106**********12381。
  • 核验时效要求:

短信核验操作步骤

需验证的手机号码收到工信部发出的验证码短信后,您可登录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进行验证。

短信核验操作如下。

  1. 进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单击短信核验
  2. 短信核验页签下,根据下方要求填写短信验证码、手机号码、证件号码后6位等信息,填写完成后单击提交,系统将进行自动审核。
  3. 提交成功后,请根据页面提示查看您的短信核验结果。

短信重发操作步骤

如果您未收到工信部发送的验证短信,您可以重发短信,收到验证短信后您可提交短信核验。短信仅可重发2次,第3次单击重发后系统将不再重发短信验证码。

  1. 进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单击短信核验
  2. 短信核验页下方单击短信重发,在短信重发页签下参考下述要求填写手机号码、证件号码后6位。填写完成后单击提交 ,提交后即可重新获取短信验证码。
    • 您需根据自身角色填写主体负责人或网站负责人在ICP备案信息中联系方式1的手机号码,不同ICP备案场景下需要验证的负责人不同,详情请参见需要短信核验的ICP备案类型
    • 请填写本次ICP备案的个人证件(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号码后6位。当您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进行短信验证时,请注意证件号码后6位填写有以下两种情况。
  3. 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显示如下界面。
    如提交后系统提示该条验证库里找不到记录,请参见重发短信提示“该条验证库里找不到记录。”怎么办?处理。
  4. 查看手机获取到的验证码并完成验证。详细信息请参见短信核验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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