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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橙互联设计师协议

狮龙书廊
  • 设计师服务协议

    一、 本设计师服务协议(下称“本服务协议”)缔约方为SiteStar与设计师,旨在约定SiteStar向设计师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二、 定义:

    2.1、SiteStar:(https://www.SiteStar.cn/,及其相同或相关域名项下的网站,下同),其运营主体上海美橙科技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2.2、SiteStar用户:以下亦称用户,是指建站之星的注册会员和其他访问建站之星的互联网用户。

    2.3、设计师:是指申请成为设计师并通过设计师审核的建站之星注册会员。

    2.4、建站之星:指SiteStar向设计师及用户提供服务的特定空间,其URL为:https://www.SiteStar.cn/website/templates.aspx(或依SiteStar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URL),是建站之星上模板交易平台。

    2.5 模板/模板及其他内容:设计师通过SiteStar的服务上载的模板、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任何其它方式传送的视频、音频或其它任何形式的内容包括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音讯、照片、图形、视讯、信息或其它资料本身及相应链接。

    三、 协议的订立

    3.1、 本服务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和所有SiteStar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设计师确认本服务协议后,本服务协议即在设计师和SiteStar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请设计师务必认真阅读全部服务协议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向SiteStar咨询。无论设计师事实上是否认真阅读了本协议,只要点击设计师确认同意本协议的按钮或设计师在SiteStar建站之星提交了设计模板,设计师的行为即表示其同意并签署了本服务协议。

    四、 设计师的承诺及声明

    4.1、设计师承诺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具有履行本服务协议的能力。同意接收来自SiteStar建站之星网站及其合作伙伴发出的邮件、信息。

    4.2、设计师有义务在申请设计师资格时提供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和资料(设计师个人应当提供个人身份证,以企业或其他商业主体注册则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相关设计资质证书等),并保证其提供的诸如身份信息、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SiteStar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其进行联系。同时,设计师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资料。设计师在此确认并授权SiteStar,可以在SiteStar上编辑、制作、汇编并披露设计师的上述信息资料,但未经设计师许可,SiteStar不得擅自篡改设计师的信息资料。

    4.3、设计师承诺对其提供发布的模板以及所使用素材的原创、真实、安全和合法性负责,同时承诺不利用网络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图文或模板等,不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任何合法权益。

    4.4、设计师承诺遵守本服务协议及SiteStar的其他相关服务协议,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发布任何违法或违规信息;不在建站之星或其他网络空间恶意评价其他设计师或用户,不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的正常秩序。

    4.5、 设计师违反上述任一保证而引起的任何争议、索赔或导致其他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设计师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负责解决并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此使SiteStar网站遭受任何损失,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设计师应向SiteStar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4.6、同意接收来自SiteStar建站之星网站及美橙互联官方网站发出的邮件、信息。

    五、SiteStar所提供的服务

    5.1 SiteStar向设计师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服务内容:

    5.1.1 SiteStar网主页https://www.SiteStar.cn/(含其他任何由SiteStar直接所有或运营的任何网站)以及主页以下的任何网页分页面;

    5.1.2 SiteStar直接拥有或运营供设计师使用的客户端、软件或者其他任何网络及传播环境;

    5.1.3 SiteStar利用直接拥有或运营的服务器,为设计师提供信息网络存储空间;

    5.1.4 SiteStar提供的任何其他技术和/或服务。

    5.2 SiteStar根据设计师指令,提供信息网络存储空间及相关平台服务。设计师利用SiteStar服务上传模板及其他内容。

    5.3 设计师在此明确陈述并保证对所有上传到SiteStar上的模板及其他内容,拥有或取得了所有必要的权利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或被合法授权使用或可合法授权SiteStar使用所有与上传内容有关的所有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版权、表演者权及其他私有权利。

    5.4 SiteStar有权对设计师上传的模板及其他内容进行审查,若模板及其他内容不符合本协议的约定或SiteStar相关政策、协议、规定等(包括但不限于《模板制作要求》等)的要求的,SiteStar有权拒绝发布,并要求设计师修改,直至符合该些要求为止。

    5.5 SiteStar并不担保所有上传内容能够通过SiteStar服务或者任何互联网传播途径为其他设计师所获取、浏览。SiteStar保留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上载、传播的节目进行不定时抽查的权利,并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移除或断开链接违法、侵权的作品。此款的规定并不排除您对上传内容的版权担保,亦并非表明SiteStar有责任及 能力判断您上传作品的版权归属。SiteStar不对设计师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SiteStar有权判断设计师的行为是否符合SiteStar服务条款相关规定并依照该规 定终止设计师使用的权利。

    5.6 设计师行为须恪守规范。不得使用SiteStar提供的服务进行任何非法、淫秽、色情及其他违反公序良俗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传销、诈骗、侵权及反动活动等,SiteStar有权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立即删除此类活动的相关内容、停止从事此类活动的帐号使用。

    5.7 除设计师与SiteStar另有约定外,设计师同意SiteStar的服务仅供设计师个人非商业性质的使用,不得对SiteStar服务的任何部分或对其使用及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或利用SiteStar服务进行调查、广告或将SiteStar服务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但SiteStar对特定服务另有使用指引或规则的除外。未经SiteStar书面同意,设计师不得利用SiteStar各项服 务进行销售或其他商业用途。

    5.8 SiteStar为提供网络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所含的任何图像、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及随附的帮助材料)的一切权利均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软件的著作权人许可,设计师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或以其他方式发现原始编码,否则设计师应为此向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9 SiteStar服务有另行规定或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

    5.10 SiteStar所提供的上述服务为有偿服务,若设计师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取报酬的,SiteStar有权从中扣除服务费用后,将剩余部分支付给设计师。服务费的比例将根据设计师所获报酬的数量、交易次数、设计师贡献等因素而有所浮动,设计师可以通过“设计师账户中心”查询具体服务费比例。

    六、版权使用许可

    6.1、对于设计师上传到SiteStar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设计师同意SiteStar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的和完全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但该等修改、改编不得违背或改变该模板的设计初衷。

    6.2、设计师同意其在SiteStar发布的全部模板,用户有权使用、修改、编辑等操作。用户修改编辑后生成的新模板或作品等,著作权归均属于该用户。

    七、建站之星的地位及责任限制

    7.1、设计师明确理解并同意,SiteStar没有义务审查设计师是否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SiteStar对设计师的审核仅代表SiteStar根据设计师提交的资料及其上传的模板而初步显示了该设计师的设计能力,并不代表SiteStar对设计师合法经营资格或设计资质的确认。设计师应自行保证具备并持续其合法经营资格。

    7.2、设计师明确理解并同意,SiteStar没有义务审查其模板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故设计师应自行审慎设计并审查,不得盗用他人图片或使用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素材,设计师对其模板自担风险,与SiteStar无关。

    7.3、SiteStar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建站之星的规则等拒绝或删除设计师的模板。如SiteStar接到任何第三方对设计师模板的投诉,SiteStar有权立即予以删除而无需经过设计师的同意或通知设计师。

    7.4、SiteStar建站之星平台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SiteStar在此明确声明对SiteStar建站之星平台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软件或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

    7.5、SiteStar对设计师的任何通知,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的,均不表示SiteStar做出在本协议陈述以外的任何担保责任。

    7.6、本服务协议的订立仅代表设计师愿意接受SiteStar所提供的服务,愿意遵守本服务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并不意味着设计师与SiteStar建立了任何除此以外的任何其他关系,设计师不得在任何情况下向任何人做出明示或暗示其与SiteStar建立了任何合作、合营、协作、雇佣、委托等关系,设计师无权代表SiteStar签订合同、协议、保证或声明或代表SiteStar明示或默示创设任何义务,亦不得仅依本服务协议或因履行本服务协议下设计师的义务而被视为SiteStar的雇员。

    八、获取报酬

    8.1 设计师提交模板时可以设定有偿使用价格、要求其模板的用户支付使用费用,以获取报酬,但SiteStar对模板价格拥有***终定价权,以确保SiteStar及其网站服务的水准和交易秩序。

    8.2、若用户有偿使用模板并支付使用费用的,则SiteStar应当按照本协议及SiteStar的相关规则与政策,在扣除服务费用(服务费用的比例可以通过“设计师账户中心”查询)后,将剩余的报酬支付给该模板的设计师。

    8.3、上述报酬按月结算,SiteStar应根据设计师所提交的收付款信息,将该设计师上个自然月所获报酬付至其指定的账户,设计师的收付款信息如有变更的,设计师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并提前书面通知SiteStar。

    九、 协议修改

    9.1、SiteStar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订、修改本服务协议或各类规则,且有权将本服务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无需设计师同意即转让予第三方。如本服务协议有任何变更,SiteStar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设计师提示修改内容或修订后的协议,经修订的协议一经在建站之星公布,立即自动生效。建站之星各类规则亦会在发布后生效,成为本服务协议的一部分。

    9.2 、如果不同意SiteStar对本服务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及(或)转让,设计师应书面通知SiteStar。如果设计师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设计师接受SiteStar对本服务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及(或)协议的转让。

    十、 通知送达

    10.1、 SiteStar对于设计师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建站之星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0.2、 设计师对于SiteStar的通知应当通过SiteStar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SiteStar邮址: 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457号8号桥创意园4楼 邮编:200030SiteStar收件人:模板制作

    十一、协议的期限及终止

    11.1、本协议自设计师在页面点击确认同意后生效,非遇约定的协议终止事由或其他法定终止事由,本协议将持续有效。

    11.2、本协议的一般解除:SiteStar有权随时提前解除本协议,并按本服务协议的约定结算;设计师若需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当提前一周通知SiteStar,以便SiteStar及时按本服务协议的约定结算。

    11.3、因投诉而解除:如设计师违反SiteStar的任何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及附件内容,SiteStar都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设计师进行处罚。如设计师因为知识产权问题被投诉三次且根据SiteStar判断投诉成立,SiteStar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设计师进行处罚。

    11.4、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设计师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设计师必须完全且独立的承担责任。本协议之终止或解除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之结算或任何一方付款义务以及其他在终止之日前已产生的权利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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